2025年广州市番禺区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公告(10人)
发布:2025/4/16 9:25:03 被浏览:631次
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广东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决定开展2025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
广州市番禺区直单位和镇街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10名(详见附件1)。
二、调任范围和条件
(一)调任范围
面向广州大学城12所高校(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药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番禺区区属国有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调任条件
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广东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不得参加公开调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调任程序
本次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取消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作风和廉政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提出相关意见。
2.报名材料。
(1)《广州市番禺区2025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学历证、学位证鉴定等材料的扫描件。其中使用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入编事业单位相关佐证资料。
(4)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任现职的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对应的聘任文件或聘用合同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会同各调任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处理意见及时在报考人员后台反馈并手机短信提醒考生,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留意手机短信或登录考生后台查询审核状态并及时跟进处理。资格初审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含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调任资格。
1.参加工作个人以来受到表彰奖励的,按以下标准加分: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可加6分;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奖励的可加4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可加2分;受区委、区政府、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可加1分。因同一工作(事项)受不同层次表彰奖励的,按最高层次加分。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由高至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区委组织部会同调任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含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要求及时、完整提交所需材料。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不得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确需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本人提供放弃面试资格情况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据。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入围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共1套题本,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素质,科学评定与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取消该职位。
(六)体检。按笔试(含加分项目分数)40%、面试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番禺区中心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进行。
(七)考察。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调任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公示和任职。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调任人选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广州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情况不影响调任的,提请区新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任手续,并按报考职位任职,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四、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调任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
2025年4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www.panyu.gov.cn/zwgk/rsgk/zkxx/content/post_10214298.html
一、调任职位
广州市番禺区直单位和镇街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10名(详见附件1)。
二、调任范围和条件
(一)调任范围
面向广州大学城12所高校(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药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番禺区区属国有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调任条件
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广东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不得参加公开调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调任程序
本次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取消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作风和廉政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提出相关意见。
2.报名材料。
(1)《广州市番禺区2025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学历证、学位证鉴定等材料的扫描件。其中使用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入编事业单位相关佐证资料。
(4)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任现职的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对应的聘任文件或聘用合同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会同各调任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处理意见及时在报考人员后台反馈并手机短信提醒考生,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留意手机短信或登录考生后台查询审核状态并及时跟进处理。资格初审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含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调任资格。
1.参加工作个人以来受到表彰奖励的,按以下标准加分: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可加6分;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奖励的可加4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可加2分;受区委、区政府、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可加1分。因同一工作(事项)受不同层次表彰奖励的,按最高层次加分。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由高至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区委组织部会同调任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含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要求及时、完整提交所需材料。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不得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确需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本人提供放弃面试资格情况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据。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入围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共1套题本,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素质,科学评定与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取消该职位。
(六)体检。按笔试(含加分项目分数)40%、面试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番禺区中心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进行。
(七)考察。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调任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公示和任职。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调任人选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广州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情况不影响调任的,提请区新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任手续,并按报考职位任职,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四、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调任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
2025年4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www.panyu.gov.cn/zwgk/rsgk/zkxx/content/post_10214298.html
时间:2025/4/16 9: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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