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发布:2025/7/30 10:59:37 被浏览:135次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方式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形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9:00至8月8日17:30。
(二)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点击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点击查看》》报名二维码
(四)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
(二)面试:对于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安排具体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5年7月31日。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何小姐,0755-28333193。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林小姐,0755-28339656。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5年7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2300494.html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方式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形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9:00至8月8日17:30。
(二)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点击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点击查看》》报名二维码
(四)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
(二)面试:对于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安排具体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5年7月31日。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何小姐,0755-28333193。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林小姐,0755-28339656。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5年7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2300494.html
时间:2025/7/30 10:59:37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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