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广州航海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8人公
发布:2025/7/30 11:00:35 被浏览:157次
一、学校简介
凭海而立,因海而兴,向海图强。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并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海事本科院校、第一所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高校,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是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秉承“勤学、善思、厚德、求新”的校训精神,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和筹建广州交通大学为“双引擎”,向“具有航海特色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奋勇前进。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8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50周岁以下指1975年8月1日之后出生,均不含当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四、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日09:00至2025年8月7日16:0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岗位要求的应聘材料(详见附件3)清晰、完整地压缩成一个文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renshichu@gzmtu.edu.cn),文件名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进行命名,如“1-1+技术总监+张三”。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应聘,每人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核
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范围包括基本信息、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考核评价
(一)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评价环节。
(二)考核评价方式:通过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或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实际参加考核前通知为准。
(三)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考核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员灵活确定考核批次。
(五)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核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80分及以上为合格,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对考核评价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二)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由学校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航海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学校报到入职期限要求报到者,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应聘。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核评价、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应聘,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20-31801689、020-31801789
(二)监督电话:020-32082358
广州航海学院
2025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haizhu.597.com/institution/246266.html
凭海而立,因海而兴,向海图强。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并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海事本科院校、第一所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高校,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是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秉承“勤学、善思、厚德、求新”的校训精神,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和筹建广州交通大学为“双引擎”,向“具有航海特色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奋勇前进。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8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50周岁以下指1975年8月1日之后出生,均不含当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四、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日09:00至2025年8月7日16:0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岗位要求的应聘材料(详见附件3)清晰、完整地压缩成一个文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renshichu@gzmtu.edu.cn),文件名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进行命名,如“1-1+技术总监+张三”。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应聘,每人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核
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范围包括基本信息、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考核评价
(一)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评价环节。
(二)考核评价方式:通过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或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实际参加考核前通知为准。
(三)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考核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员灵活确定考核批次。
(五)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核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80分及以上为合格,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对考核评价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二)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由学校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航海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学校报到入职期限要求报到者,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应聘。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核评价、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应聘,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20-31801689、020-31801789
(二)监督电话:020-32082358
广州航海学院
2025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haizhu.597.com/institution/246266.html
时间:2025/7/30 11:00:35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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